第六章周围神经损伤的康复
济医附院康复医学科
潘国栋
第一节周围神经损伤的临床诊治
一、分类诊断
(一)周围神经损伤的分类
(1943)
(1)神经失用神经传导功能障碍为暂时性生理性阻断,神经传导功能一般于数日至数周内自行恢复。
(2)轴突断裂轴突在鞘内发生断裂,神经鞘膜完整,远段神经纤维发生退行性变,经过一段时间后神经功能可自行恢复。
(3)神经断裂神经束或神经干完全断裂,或断裂间隙有瘢痕组织充填,需通过手术缝接神经,缝接后神经可完全或部分恢复功能。
(1968)
(1)第一度损伤主要表现在神经损伤处出现暂时性神经传导功能中断,而神经纤维在其胞体与末梢器官之间的连续性仍保持完整,神经损伤的远段不出现Wallerian变性,对电刺激的反应正常或稍减慢。其功能可于3~4周内很快地获得完全恢复。
(1968)
(2)第二度损伤主要表现为轴突中断,即轴突在损伤处发生坏死,但轴突周围的结构仍保持完整,损伤的轴突远段出现Wallerian变性,但不损伤神经内膜管的完整性。第二度损伤的神经可自行恢复,预后良好。
(1968)
(3)第三度损伤不仅包括轴突断裂,损伤的神经纤维远段发生Wallerian变性,而且神经内膜管遭到损伤、不完整;而神经束膜所受影响很少,所以神经束的连续性仍保持完整。由于神经内膜发生不同程度的纤维化,影响神经的再生和恢复。因此,第三度损伤的神经虽可自行恢复,但神经纤维数量有所减少,导致功能上并不能完全恢复。
(1968)
(4)第四度损伤神经束遭到严重破坏或发生广泛断裂,神经外膜亦受到破坏,神经束与神经外膜相嵌在一起,两者无明显分界,但神经干的连续性保持完整。由于神经广泛损伤,瘢痕化程度更为严重和广泛,导致更多再生轴突受阻,或走上“迷路”。结果只有很少的轴突能到达神经末梢区域,形成有用的连接。该度损伤的神经需要进行手术,切除瘢痕段神经,进行神经修复。
(1968)
(5)第五度损伤整个神经干完全断裂,断裂两端完全分离,或仅以细小的纤维化组织形成瘢痕索条相连。需通过手术修复。
(二)周围神经损伤常见的原因
(1)切割伤(2)撕裂伤(3)火器伤
(1)神经挤压伤(2)神经牵拉(3)神经摩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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