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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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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2017 年 11 月 2 日星期四 2
责编:潘庆坤排版:曾金英校对:钟英芳
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处罚。依法制止和查处乡规划区、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源所到现场踏勘,在五个工作日内定的; 房管理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村民住村庄规划区内村民违反规划的建设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级生态公益完成踏勘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书面(三)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度目标考核。
房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行为。负责村民建房风貌管控及日林地。告知并说明理由; 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第三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
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常监管。第十二条鼓励村民适当避开(四)乡(镇)人民政府在七个工庄规划的; 府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
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便民服交通沿线选址建房。确需在交通沿作日内办结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及用(四)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赣州经济技术
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务大厅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为村民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边沟地审批。在乡规划、村庄规划区内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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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房提供政策咨询和建房审批相关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 建房的,依次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五)可能损毁历史文化遗产的;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村民违法违规建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服务。乡(镇)规划建设所和国土资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在镇规划(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
际,制定本办法。源所集中办公,联合审批村民建房米,乡、村道不少于五米。在高速公区内建房的,依次核发建设用地规他不予批准的情形。箱、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定期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申请。路沿线两侧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第二十二条采取集中统一建对村民建房开展督查。
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在农村集体土第二章规划、选址及用地管理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三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林地的,由房的,统一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第三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
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住房(以下统称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十米。在铁路沿线两侧建房的,其乡(镇)人民政府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应当监督建房村民严格按规划进行
村民建房)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房屋边缘与最外侧轨道的中心线的核,核发使用林地许可证;涉及农用第二十三条审批村民建房, 建设,建立管理档案,加强建筑风貌
第三条村民建房应当坚持规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依法组距离不少于五十米。地及未利用地转用的,应当先由县除可以依法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管控,建立村民建房动态巡查、违规
划先行、一户一宅、先批后建、节约织编制相关规划。第十三条村民一户只能拥有级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收取其他费用。建房投诉和举报奖励制度,指导村民
用地、相对集中的原则。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一处宅基地。村民建房占地面积每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报市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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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