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气象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大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核准
编码
271
子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编码
/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日常管理
实施依据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审批(办理)程序
网上申请业务大厅受理业务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业务大厅出批文并办结
受理条件
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
2、《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信息表》(原件1份);
3、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包括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详表)(原件1份);
4、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和设计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规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防雷装置设计相关图纸:总规划平面图或建筑总平面图等平面布局类图纸1份;建筑设计说明1份;低压配电系统图1份;立面图1份;电气说明1份;防雷说明5份;基础防雷图、天面防雷图、电涌保护器(SPD)设计图、均压环设计图(若有)、防雷大样图等各5份;其它涉及防雷设计要求的图纸资料,如化工企业还应提供工艺流程图和管线布置平面图1份;
7、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若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
审批(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1、中山市气象局行政服务窗口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1区B52窗口;联系电话:88617638、89817273、89817091(传真)。
2、中山市气象局网址:。
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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