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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治视野下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风险的现状与防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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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救济途径,以利于其能够依法及时寻求救济;三是涉及申辩权、申诉权、代理权以及处分决定的应书面通知受处分学生,严格填写回执,防止日后带来法律纠纷。其次,健全听证制度。在中国,大多学校开除学生,听证都不是必经程序。事实上,很多高校在做出开除大学生处分决定的时候,没能做到透明、公开、全面调查,没能给当事学生充分的申辩时机,就轻易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将处分听证制度纳入到高校处分程序中,使学生真正参与处分过程,为自己申辩,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根本权利,保障高校处分行为的合法性,表达公平与正义。〔四〕实现救济制度的完善,提升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成效实现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益的总体平衡,就必须对高校管理权进行适当的限制,在法律救济这种第二性的权利中为学生设置更多、更为便捷的权利补救措施。一方面,应完善校内申诉制度。应将当前学生申诉制度在立法上加以细化,增强其可操作性: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方法、比例结构;扩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授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有限变更权等等。另一方面,应畅通教育诉讼的救济制度。现代法治的一个根本命题是,任何法津争议最终应当由法院裁决。从司法实践看,对于学生就高校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作为行政诉讼予以受理并审判并不鲜见。但是,行政诉讼作为一项高校处分权救济制度在一些具体规那么并未明确,当前应当在设立有限司法审查原那么、行政申诉前置原那么与诉讼停止执行原那么的前提下,将高校处分纠纷纳入司法程序。第八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会论文评比二等奖7参考资料[1]路景山:?谈高校依法治校与防范学生管理法律风险?[J],教育探索,2024年第4期。[2]沈岿:?公立高等学校如何走出法治真空——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维度?[M],?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3]秦惠民:?高校管理法治化趋向中的观念碰撞和权利冲突?[J],?现代大学教育?,2024年第1期。[4]李晓兵:?热点教育纠纷案例评析之学生篇?[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4年版。[5]沈岿:?公立高等学校如何走出法治真空——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维度?[M],?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6]马焕灵:?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纠纷及其处理?[J],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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