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版0次修改编号:GWDC12/QOM-22-44
生效日期:2011年2月1日焊材库房管理规定
1、目的:
焊材库能有序的得到物资入库、储存,保管、发放,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及时地供给,特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焊条、焊丝、焊剂的订购、验收、保管、贮存、烘焙、发放的管理工作。
3、职责:
库房要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和焊材库房设施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分类堆放,进行科学管理,形成各种焊材分类堆放位置一提得知、一取可得的要求;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库房管理水平。
4、存放环境:
各种焊剂应储存在干燥库房内,其室温为5-50℃,不能放在高温、高湿度的环境中。
5、存放方法:
焊材应存放在架子上,离地面及墙壁的距离均不小于300mm, 架下应放置干燥剂,严防焊材受潮。
焊材应按品种、牌号、规格、批号分批堆放整齐,并挂牌标明,标注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有复检号及数量。
根据生产计划、按《焊材消耗定额》到库房领料,每次领用不超过两天的用量并符合焊材发放相关规定。焊剂要求随用随领。
库房应保持通风良好、干净、整洁。
6、焊材发放
焊工按焊接工艺规定凭“材料领用单”向焊材库领用焊材,领用焊条必须使用保温筒,领用量不可过大,每次只准领用一种牌号的焊条。
焊材库发放焊条前应在“单台压力容器焊材发放记录表”上填明检验编号、焊材牌号、规格、数量(电焊条应注明根数)和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焊缝号及发放日期、领用人签字。
7、焊材使用
焊工应按“焊接工艺卡”的规定使用焊接材料,施焊后及时在工艺流转卡上签名,并主动取得检验人员的确认签名。
使用电焊条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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