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
艺术教育展演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展演活动以育人为宗旨,重在普及,重在提高。通过举办“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努力让每一个中小学生享受均等的艺术教育机会,逐步在全省中小学校形成“人人会唱歌,个个能跳舞”的局面。
二、活动主题:我爱我的祖国
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为目标,突出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三、参加对象
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的中小学生。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以分别评选、交流和展示“合唱、校园集体舞和广播操”三个项目为主要内容。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选派同一学校同一班级的学生(小学或初中由各地自行确定)分别代表各市、州参加以上全部三个项目的交流和展示。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将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本地开展活动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9年10月下旬):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县(市、区)两级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为集中现场展演阶段(2009年11月上旬):在武汉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现场展演。
六、参评要求
展演的作品要突出活动主题,抒发广大学生对祖国无限热爱的赤子之情,讴歌祖国发展的巨大变化,热情歌颂伟大祖国的壮丽山河,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体要求为:
届时,分别举办合唱、校园集体舞和广播操专场展演活动,由同一学校同一班级学生(小学或初中自行确定)参加评选。每班学生为40人。
(一)合唱项目
1、合唱统一使用钢琴伴奏,合唱指挥原则上应由本校教师担任;
2、合唱项目需演唱2首作品(演唱曲目可从我厅“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推荐曲目中选择,请登录湖北教育网台查询,网址:)。
(二)校园集体舞项目
1、男生和女生比例不均时,可从其他平行班级调配;
2、校园集体舞展示内容为教育部推广的校园集体舞。
(三)广播操项目
1、广播操领操人员原则上应由本校教师担任;
2、广播操展示内容为教育部推广的新编中小学第三套广播体操。
七、奖项设定
(一)、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参加展演学校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全能奖:按照“合唱、校园集体舞和广播操”三个项目综合评选,分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三)、单项奖:按照“合唱、校园集体舞和广播操”三个单项评选,分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四)、优秀文体节目指导教师奖: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此奖项。
八、评选办法
(一)、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以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参加现场集中展演,分别展示合唱、校园集体舞和广播操三项内容。
(二)、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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