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及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企业用工行为,建立我公司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制定本制度。
在本公司从事劳务分包工程而发生的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的行为应当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务工人员工资,是指建筑业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形成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作业的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二章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协调小组,组长由晶鑫劳务公司常务经理担任,各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设立办公室,建立专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各司其职。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五条建立六项制度,确保务工人员工资的发放。
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人应与其所用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该负责人再与劳务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统一规范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可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必须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并报劳务公司备案,作为项目部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的依据。
劳动者考勤制度。项目部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须建立考勤制度,按时记载出勤,加班加点等劳动情况,依据劳动合同和考勤表编制工资发放清单。
务工人员权益告知制度。工程施工现场均须设立《务工权益告知牌》,由项目部在项目开工一周内悬挂施工现场醒目处,明确告知务工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清单每月应在告知牌上予以公示。
工资发放制度。项目部必须在每月10日前根据考勤表编制工资清单,根据合同约定发放工资;由项目部财务人员与每月15日前统一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务工人员。务工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工资,并在工资发放清单上签名。工资发放清单由公司保存。每年年底或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结清工资余款。
责任追究制度。项目部不得故意可扣、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对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的项目部,公司将对项目负责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出罚:造成集体上访到公司的一次处罚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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