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海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站制度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和《宁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湿地相关业务主管单位、集团公司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好生态监测、湿地修复、鸟类保护、湿地宣教和湿地野生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等工作等;
二、负责研究和制定阅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建设、湿地保护和监测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 并组织相关人员执行实施;
三、疫病监测严格执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做好监测记录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日监测、周简报、月度、季度与年度总结,异常快报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监测情况和工作总结。
四、湿地管理工作注意做好监测、管理与生态建设等资料积累、建档与编撰;
五、站点管理人员须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做到“三勤”-眼勤、脚勤、手勤;“三有”:有监测记录、有值班记录、有学****记录。
六、站点实行管理人员培养制度,采取岗前培训、业务培养、岗位交流等形式,以鼓励创新、彰显敬业、热情担当的工作局面为考核目标,结合阶段性任务进行考核,可进可出,唯才适用,以促进个人与站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七、端正自身思想和行为,认真履行各岗职责,认真完成上级组织赋予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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