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8]216号
----------------------------------------------------------------------------------------------------------------------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7]6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2003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
——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训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杨允立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郭和平、陈姑、沈朝辉、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
建筑电气部分:刘迪先、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崔长起、涂正纯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目录
前言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一般要求 2
设计说明书 2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一般要求 8
总平面 8
3. 4 建筑 11
结构 13
建筑电气 15
给水排水 19
3. 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3
3. 9 热能动力 25
概算 27
4 施工图设计 28
一般要求 28
4. 2 总平面 29
建筑 30
结构 34
建筑电气 41
给水排水 4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
热能动力 51
预算 5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55
1 总则 55
2 方案设计 56
3 初步设计 58
4 施工图设计 6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3
第一章总则 63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3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4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5
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6
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66
第七章监督管理 67
第八章罚则 68
第九章附则 70
附刑法有关条款 7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71
第一章总则 71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72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72
第四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73
第五章监督管理 74
第六章罚则 74
第七章附则 75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76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76
一、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77
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78
1 总则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 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 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没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