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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与社会工作的介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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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与社会工作的介入
[内容摘要]:
青少年犯罪这个话题已经是被讨论的很透彻的问题了,但是本文希望从理论的高度和社会工作的介入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同时就共创和谐社会这个当今国内的大方向上来看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不仅是要深刻的了解它产生的原因,更是要解决问题。社会工作不是法官、也不是医生,是协助需要帮助的人自己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最终能够回到社会、容入社会并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贡献。本文试着通过社会工作的心理与社会模式及其理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文章结构:
一、引言
二、青少年犯罪的概况 1)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界定
2)青少年犯罪概述
3)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4)控制青少年犯罪与建设和谐社会
三、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论分析
四、如何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关键词]:
青少年、原因、社会工作、心理与社会治疗模式、精神分析理论、“人在情景中”理论、社会角色理论、沟通理论
[正文]:
一、引言
暴力犯罪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流。下面是一组2000—2003年山西省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数据:

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特点,把未成年人分为以下几个年龄段:
[单位:人]
不满14岁 14-15岁 16-17岁
2000年 6 84 376
2001年 24 148 360
2002年 18 184 486
2003年 31 156 513
从上表看出,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的犯罪人数也曾上涨趋势,其中16-17岁为暴力犯罪的高峰期。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与2000年相比,不满14岁的暴力犯罪人数增加了300%,14-%。

2000年全省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数为46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48人)%;2001年532人,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569人)%;2002年688人,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975人)%;2003年700人,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2241)%。暴力犯罪人数的绝对数量呈增长趋势,其中,2001年比2000年增加66人,2002年比2001年增加153人;2003年比2002年增加12人。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主要集中在***、伤害、***、绑架、抢劫等罪中。如下表:
[单位:人]
***伤害***绑架抢劫合计
2000年 21 71 48 9 317 466
2001年 14 73 64 7
374 532
2002年 15 80 75 6 512 688
2003年 37 92 66 2 503 700
合计 87 316 253 24 1716
从表中可以看出:暴力犯罪中,抢劫、伤害、***位居前三。其中,抢劫罪位居第一,且占绝对“优势”,2000年占68%;2001年占70%;%;%。伤害罪呈逐年上升趋势。绑架罪在暴力犯罪中数量最少,且逐年下降。***罪与抢劫罪历年数字比较有所波动,但幅度不大。
从网上的新闻可以看到这样两则消息,2003年6月,陕西咸阳某大学7名学生在校外游玩,遭到四名歹徒的持刀抢劫;造成大学生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三人。抢劫大学生的歹徒年龄分别为18岁至23岁不等。
某一大学生在校期间因上网成瘾,导致偷盗他人财物,最终发展到盗窃国家财产,构成盗窃罪而被判刑入狱。
这些数据和案例也许只是冰山一角,而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年犯罪的发生,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认真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建设经济强市的合格人才,是促进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和“三个”文明建设顺利实现的根本保障。
二、青少年犯罪概述
1)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界定
青少年,根据我们的生活****惯来说,应该是“青年”和“少年”的简称。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对“青年”的诠释为:指人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阶段;对“少年”一词的诠释是:指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而根据现代心理学对人的成长分段,“少年”是十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的年龄段; “青年”是十六七岁到二十四五岁左右的年龄段。无论是《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诠释还是心理学上的分段,青少年应该是“趋于成熟”到“成熟”这样一个年龄段的人群体,是生理各因素和心理各素质定型也是易变的阶段。这主要是从生理和心理上对青少年成长过程的一个年龄界定。那么,青少年犯罪是否也就是指“青年”和“少年”两个群体人的犯罪的简称呢?答案是否定。
首先,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条上,对犯罪主体的界定中,还都没有“少年”和“青年”的称谓,而只有未成年人之说。少年是未***,这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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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