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一、网民非法改变计算机系统数据
江苏南通网民柳某日前因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致某企业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一定损失,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江苏首起涉及计算机系统的违法案例。
今年3月17日,南通网监部门接到南通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案:3月13日20时30分左右,该公司用于网络经营服务业务的ftp服务器遭到攻击,被人上传了文件提供网友下载,致使公司计算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公司业务不能正常开展。
接报后,南通警方立即组织侦破。3月20日,办案民警将违法嫌疑人柳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作案用的台式兼容机一台。
据柳某交代,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其在南通彩波影印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业务关系获得了南通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ftp的两个用户账号。随后,柳在家上网时多次登录该ftp服务器,觉得其网络空间大、上传速度快,可以“借用”来上传文件,提供给网友下载。
3月13日下午,柳某在明知会给该公司ftp的正常使用带来影响的情况下,仍登录该ftp服务器上传了“盟军敢死队4”的游戏文件到该服务器的某文件夹,随后又将提供下载的网址上传到了“游侠补丁网”网站的论坛上。柳某通过使用ftp服务器管理软件查看,发现共有15名左右网友进行了下载。
南通网监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违法行为,警方据此决定给予柳某行政拘留5天、收缴作案工具的处罚。
新《治安处罚法》 一***者被拘留
近日,顺义警方抓获一名***女保洁工人洗澡的嫌疑人。日前,该嫌疑人已被顺义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拘留13天,成为自3月1日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首个因***而被拘留的人。
2006年3月26日13时31分,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林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林河开发区某公司宿舍楼内有人***妇女洗澡。”当日中午,女事主在宿舍楼女卫生间洗澡,突然,一个赤身***的男子推开门站在她面前,她大喊了一声后,该男子赶紧跑了。民警随后将在该公司工作的男子王某抓获。据其交待,他平时爱看黄色光碟,继而对女性产生了幻想,有了***的想法,当天在去四楼女卫生间准备***时,发现里面似乎有人洗澡,于是他先***,后脱光冲入。
针对***、***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的行为,顺义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由于王某情节十分严重,且冲入浴室,因此,警方按照寻衅滋事的相关条款,作出对其拘留13天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关于小女孩被狗追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厦门市首起宠物扰民事件以宠物主人道歉收场。
因小狗追赶,导致小女孩摔跤,为此小女孩的妈妈和狗主人闹进派出所,坚持要按照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最后以狗主人赔礼道歉尴尬收场。
前天下午,厦门市民顾女士带着6岁的女儿去莲花公园散步,没想到女儿被一只小狗追吓,摔青了小腿不说,事后还一直处在惊吓中。顾女士说:“当时,女儿正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狗突然冲过来,女儿逃跑时被石块绊倒在地,紧跟着小狗就要扑到孩子身上去。”顾女士慌忙将狗踢开。这时,狗主人不高兴了,骂顾女士没有爱心。
顾女士发现女儿的小腿青了一小块。想到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把放任狗咬人列为新的处罚范围,顾女士拉着狗主人到嘉莲派出所讨说法。顾女士说:“主人既没给狗***,遛狗时又没拴上狗链,把我的孩子吓成这样,说什么也不能就这么算了。”
嘉莲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让狗主人给顾女士道了歉。可顾女士觉得这远远不够。
据悉,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厦门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认为,小孩子被惊吓但没有造成具体后果,属于民间纠纷。但养狗人必须注意,如果因主人没有管理,如不上锁链,纵容、指使狗咬伤他人,构成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骆淑芬诉天津市公安局对侵犯其人身权利人治安处罚显失公正案
原告:骆淑芬女36岁,汉族,天津市第二印染厂干部,住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后街33号。
被告: 天津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宋平顺,局长。
第三人: 董焕芝,女,49岁,汉族,天津市第二印染厂工人,住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后街33号。
第三人: 范志华,男,29岁,汉族,天津市工人俱乐部职工,住址同上。
第三人: 陈宝运,女,30岁,汉族,天津市第二印染厂干部,住址同上。
【案由简介】:
董焕芝与范志华系母子关系,范志华与陈宝运系夫妻关系。董焕芝、范志华、陈宝运与原告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buhouhui915
  • 文件大小49 KB
  • 时间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