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2013]1004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使用梧园管区、新寮管区、常山管区、大水堀管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使用土地位置
2013-01-01地块位于新寮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2地块位于梧园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3地块位于梧园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4地块位于梧园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5地块位于双山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6地块位于双山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7地块位于常山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8地块位于双山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09地块位于双山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2013-01-11地块位于大水堀管区,,其“四至”具体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使用土地单位及面积
、、、;、、;、、;、;、、、。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被使用
土地单位
地类
说明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梧园管区
园地
其他农用地
新寮管区
园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常山管区
园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大水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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