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安徽省食品监督所
叶玲霞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概述
食品安全形势
目前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
常规性的食品安全问题
非常规性的食品安全问题
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法出台过程
《食品安全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食品检验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共104 条
3个委员会- 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风险评估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6个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1个预案-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9年7月20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地方政府负总责
部门分段监管与卫生部门综合协调相统一
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
地方政府负总责
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药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垂直管理部门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
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完善落实责任制,对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职责分工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全社会参与机制
行业组织
自律
诚信建设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社会宣传与监督
举报权、知情权、建议权
鼓励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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