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能提供的资金保障也更有保障。尽管金融机构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县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明显存在吸收存款功能强化、发放贷款功能弱化的现象。融资难成为阻碍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是金融服务主体缺位。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县级分支机构不断收缩,我县6家商业银行不断缩减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个数,退出农村市场,乡镇网点为零。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的政策性银行,仅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后,其服务能力和范围有限。尤其是邮政储蓄扮演“抽水机”角色,将大量农村资金抽出转化为城市工商业资金。目前仅有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提供服务,形成了农信社“一社支三农”的格局。且全县24个乡镇中有5个乡镇没有农村信用社,导致不少农村长期得不到金融服务和支持。加之各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上存资金、信贷投入逐步向中心城市、大客户、垄断性行业集中,使基层金融机构缺乏贷款自主权,部分商业银行退化为“储蓄机构”,造成资金体制性外流。
二是银企合作少。近年来,我县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下,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非公制经济为主的中小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力军,特色农业也逐步取代传统种植业。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金融机构也在改变经营方式和机制,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比,金融改革明显滞后,突出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转变过慢,其经营、服务理念没有实质性转变,仍局限于城区和原有的大中
型国有、集体企业和垄断性行业,而对新兴的民营经济则不够重视或支持不够,加上部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信誉度差,银企关系有待进一步磨合,短期内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现状难有改变。201X年上半年,我县只有农业银行发放工业贷款,贷款余额仅5139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7.2%,同比减少2794万元。
三是社会信用环境差。当前,我县金融生态环境欠好,社会信用基础、行政环境和执法环境欠优,各种形式的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加上历史包袱沉重和企业破产、农信社金融债权大多是“零清偿”。在市场经济信用理念和体系尚未建立前,金融部门的债权得不到保护,导致了许多不良贷款产生。201X年,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高达
2.5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
2.2%。为防止不良贷款和借款不还现象发生,金融部门加强了信贷风险管理,
一是偏重强调贷款责任追究,忽略了对贷款发放的激励,造成信贷人员贷款营销积极性不高。
二是上级行上收了部分支行甚至全部贷款权限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权限,支行放贷能力有限。因此又出现了“畏贷”和“惜贷”现象。据统计,201X年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
6.92亿元,截至201X年底,全县金融机构的贷款不升反降,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仅
6.2亿元,负增长
6.8%。经济结构多元化的发展形势下,虽然不能以贷款余额增量来衡量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凤凰县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的凤凰县来说,银行信贷仍是县域经济融资的主渠道,然而银行苛刻的贷款条件和过少的贷款,使凤凰的融资情况不容乐观。201X年,全县固定资产来源于银行贷款的仅占
8.5%,全县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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