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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之职权目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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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之职权目录
职权目录
单位: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武装部
序号
职权名称
内容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
1
建立民兵组织、民兵整组
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者团。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整顿的内容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民兵的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工作总结、清点装备、健全制度、集结点验等项工作。
人武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章;《民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2
民兵战备值班
平时,协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担负节日战备任务;战时,民兵担负配合部队作战、独立作战、战场勤务、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人武部
《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3
战时兵员动员
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必须寻事实施动员:现役军人停止退出现役,休假、探亲的军人必须立即归队;预备役人员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准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被征如的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3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
人武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九章
4
民兵装备管理
保管民兵武器装备的乡镇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有牢固的库房、枪柜(箱、架)和可靠的安全设施,配备专职看管人员。
人武部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第五章武器装备
序号
职权名称
内容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
5
预备役军官登记
登记以下人员为预备役军官:(一)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二) 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三)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四)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五) 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人武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章;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的通知》〔2004〕政联字第12号
6
专职人武干部管理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每年要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实施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人武部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9〕24号)《民兵工作条例》第四章;总参《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七章
7
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确保人员、内容、时间和效果“四落实”。
人武部
《民兵工作条例》第四章;总参《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七章
8
民兵、预备役人员教育管理
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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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