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运行规程.docx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运行规程
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财政投资监管职能,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规则》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局党组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全面履行财政投资评审职能。
第三条中心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评审,推进政务公开,履行“六项服务承诺”,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领导职责
第四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五条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中心会议或中心部长工作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中心日常工作由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处理。按照工作分工,主任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工作时,中心的工作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在工作中要相互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处理的重大事项,副主任要及时向主任报告。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第七条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在各自工作职权范围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八条中心工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规则、机制。
第九条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划、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由中心会议或中心部长工作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中心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局领导请示汇报。
第十一条中心必须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各项决策、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并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交办的事项,承办部室和人员要抓紧办理,及时反馈,不得拖延;不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二条中心项目评审原则上采用三稿审核制度,针对重大或涉及保密的项目可采用项目负责人制度。
项目负责人制度是指项目由指定的负责人组织评审人员进行评审,项目采用何种方式评审,须经中心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项目评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开、廉洁的原则。按统一的要求向被评审单位收集评审资料;评审人员根据有关资料,客观独立完成评审,任何人员不得干预,在项目评审初步结论出具前,评审人员不得和被评审单位发生任何接触;项目评审初步结论出具后,及时向被评审单位征求意见,被评审单位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
提出;中心将针对被评审单位的意见,组织核对工作,核对达成一致意见后,完成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并出具正式的评审报告。项目评审报告,由中心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第十四条项目评审要建立专业完备的专家库,评审人员随机从中抽取。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要建立材料价格库,评审中如遇材料价格争议,须从材料价格库中提取相关数据或市场询价。
第十六条项目评审结束后,工程审核科负责整理项目评审相关信息,建立项目资料库,同时将项目资料按顺序分类整理后,交到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要求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备查。
第五章行政管理
第十七条规范公文管理,提高行政运转效率。中心公文由办公室具

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运行规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文档大全
  • 文件大小35 KB
  • 时间2018-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