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情况
国立环境研究所
循环型社会・废弃物研究中心
吉田绫(Aya YOSHIDA)
重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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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行政法人国立环境研究所
东京
筑波
(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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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支持国际资源循环的妥善管理网络与技术系统
掌握亚洲各国在资源循环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国内的资源循环制度分析· 政策建议
国际的资源循环制度分析·政策建议
对循环资源的越境转移, 进行物质流分析
从资源性・有害性的观点,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废塑料, 废金属,
废电子电气产品, 其他
(日语)
・在亚洲地区促进合理的资源循环
・在资源再生利用过程中预防环境污染
・保护发展中国家的生活环境及地球环境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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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 社会背景
2. 汽车回收利用法
3. 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现状、流程、拆解设备
4. 日本对报废汽车回收的政策法规
资格备案认定
5. 生产者责任制以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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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1)
丰岛事件-在香川县的小岛非法丢弃的产业废物(50万吨)造成环境污染
←汽车拆卸和粉碎后留下的废物粉碎碎渣(ASR: 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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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
过去,报废汽车的80%被拆卸后回收零部件,金属等。但是,不可再生利用的粉碎渣(ASR)都被填埋处理。
填埋场不足,导致了处理费高涨。
汇率变化(1美元=150日元)引起了钢铁价格下跌。
因此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市场经济模式到了极限。
产生了提高再生利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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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
2005年1月1日施行
目的:通过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达到资源有效利用,控制污染。
对象:四轮汽车(包括卡车及巴士等大型车,商用车)
-设立了3个指定回收物品(***利昂,安全气囊,ASR(粉碎碎渣)的处理责任由生产者负担的制度。
-由汽车所有者预付处理费。
-报废汽车流通电子转移联单同一管理
-基金统一管理:财团法人汽车回收利用促进中心(7000亿日元)负责资金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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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回收利用法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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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和义务1
1. 汽车所有者(最终所有者): 支付回收利用费用, 并把报废汽车移交给经自治体注册的收购公司
2. 回收公司:从最终所有者手中回收报废汽车,再移交给***利昂类回收公司或拆卸公司
3. ***利昂类回收公司:按基准规范回收***利昂,再移交给汽车制造厂及汽车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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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和义务2
4. 拆卸公司:按基准规范拆卸报废汽车,回收气囊,再移交给汽车制造厂及汽车进口商。
5. 粉碎公司:按基准规范地进行拆卸汽车(报废汽车车架)的粉碎(压碎,剪切处理,粉碎),并把粉碎碎渣(ASR)移交给汽车制造厂及汽车进口商。
6. 汽车制造厂及汽车进口商:在自己制造或进口的汽车报废后,应回收该汽车产生的***利昂,气囊,ASR, 并加以回收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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