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件在夹具中的夹紧
一、夹紧装置的组成及基本要求
力源装置
中间传力机构
夹紧元件
组
成
介于力源和夹紧元件之间传递力的机构。作用:
1)改变作用力的方向;
2)改变作用力的大小;
3)使夹紧实现自锁。
1、力源装置
产生夹紧作用力的装置。
所产生的力称为原始力,如气动、液动、电动等。
2、中间传力机构
1)夹紧时不破坏工件定位后的正确位置; 稳
2)夹紧力大小要适当; 牢
3)夹紧动作要迅速、可靠; 快
4)结构紧凑,易于制造与维修。
基
本
要
求
3、夹紧元件
夹紧装置的最终执行元件,与工件直接接触完成夹紧作用。
二、夹紧力的确定
必须合理确定夹紧力的三要素: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1)主要夹紧力方向应垂直于主要定位面
(2)夹紧力的作用方向应使所需夹紧力最小
(3)夹紧力的作用方向应使工件变形尽可能小
1—定位元件 2—工件
1)夹紧力的作用点应落在支承元件或几个支承元件所形成的稳定受力区域内。
图4-43 夹紧力作用点应在支承面内
2)夹紧力应作用在刚度较好部位
3)夹紧力作用点应尽可能靠近加工表面
夹紧力的大小根据切削力、工件重力的
大小、方向和相互位置关系具体计算,并
乘以安全系数K ,一般精加工K =~2,
粗加工K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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