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金融企业上市与我国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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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一)会计与资本市场是供需关系,中间联系纽带是会计信息。
资本市场的发展历来是推动会计准则提升的最大动力,也是会计准则最主要的用户。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是投资者评价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决定资金投向的主要依据。因此,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进行资源(资本)有效配置的基础。衡量证券市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之一是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有无假造盈余的问题,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能否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而且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监管政策的合理性。资本市场越规范,越要求会计准则国际化。
(二)会计信息正确反映上市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对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尤为重要。金融企业的会计财务信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改革的成本。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企业上市是中国改革的大局,不仅是一两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事,而且是推动中国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中国银行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改革中的成本之“筐”,改革过程中的很多成本和代价最后都沉淀到银行业这个“筐”里了。所以消化银行的不良资产,实际上是消化改革过程中的一系列代价。以前,由于银行改革进展不快,基本不让银行到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00年5月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各个行业都取消限制,都可以上市。但是,强调上市必须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首先就要提高会计准则和披露准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正确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做不到这点,资本市场就很难发展。这必然要求会计信息要建立在一个合理的、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准则基础之上。否则怎么要求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呢?因此,会计准则是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理性投资的基础的基础。
二、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足
这些年,我国在企业会计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进度非常快,但是集中在典型的工商类企业,覆盖面还不全,特别是涉及到金融类企业,当前的会计准则尚不能真实反映他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在所有上市金融企业实施。该制度对当前金融企业涉及的主要业务及所规定的会计政策,均与相关的国际会计惯例一致。但与金融企业上市信息披露对会计改革的要求,仍显落后,存在以下不足:
(一)应收未收利息如何计入财务报表。2001年以前财政部的规定是36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要进账。2001年规定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要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还要照章纳税。2002年1月1日,财政部规定从180天降到90天。这些会计准则确认应收利息的标准相差巨大,应收利息虚拟成分很大,不利于反映真实的利润水平,也容易造成虚假纳税的现象。
(二)目前的会计准则偏低,不能正确反映比一般工商企业复杂的金融企业的常规贷款以外的风险及风险准备。比如信用证方面的风险、表外担保业务的风险、抵押品价格方面的风险、银行金融机构相互拆借的风险,以及承兑汇票之类支付工具的风险。这些风险按中国目前的会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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