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市林业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市林业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职权名称
追责情形
问责依据
应负责任
1
行政处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一、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的情形。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违反上级行政机关监督职责的问责适用依据。
违反上级行政机关监督职责应负违纪责任。
(一)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1、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1、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第(四)项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2、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3、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3、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依据《安徽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的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4、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二)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1、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1、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第(四)项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2、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3、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3、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依据《安徽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的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4、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5、依据《亳州市效能管理考评办法》。
5、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效能扣分。
二、当事人拒绝处罚权及检举权的情形。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处罚不当的问责适用依据。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处罚不当应负违纪责任。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1、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1、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市林业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 文件大小1.19 MB
  • 时间2018-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