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doc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1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
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
前言: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是《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重要修改,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一、《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共识。
2、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必须从法律上强化安全监管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近几年,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重大决策和举措,需要将重要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制度。
4、受当时立法的限制,部分条款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
5、多年来的安全生产及事故仲裁和审判实践,为修订《安全生产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6、经过多年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责任制、规章制度、劳动(个体)防护等各项保障已基本形成,发展方向已经清晰。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1、反映了经济社会背景和我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2、适应了我国安全生产情况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有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
3、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持续好转
4、进一步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一)、安全生产机制: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1)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规定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有8个方面:
1、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第5条、18条)
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了更明确的要求(第19条)
3、增加了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规定(第20条)
4、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第21条)
5、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7项职责(第22条、23条)
6、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第24条)
7、培训教育更详细和明确(第18条第3款第25条 26条 27条)
8、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写进法,对事故预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38条)
(2)关于“职工参与”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A、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B、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相关规定
(3)关于“政府监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A、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8条)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B、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第9条、第4章)
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如何安全检查:厂区环境、车间现场、公用工程、储存装置、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
一、物的危险状态(在实际中主要有20种表现)
(1)无防护装置
(2)无安全保险装置(如连锁、自控)
(3)无报警装置(对可燃气体、有毒气体要有报井仪)
(4)电气未接地(设备外壳要接地、静电要挎接、等电位连接)
(5)未按装限位器(行车、货梯、电梯均必须有限位器)
(6)甲乙类场所电器没整体防爆(灯、开关、

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xwziyou8
  • 文件大小45 KB
  • 时间2018-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