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下拨使用工作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党费管理工作,有效使用党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申请下拨使用党费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直属党组织遵照执行。
一、申请下拨使用党费的条件
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可申请下拨使用党费,申请下拨使用党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展党的活动,经费明显不足;
2、经费的支出符合党费使用规定;
3、申请下拨使用党费须经党组织会议研究。
二、申请下拨党费的使用范围
申请下拨的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三、申请下拨使用党费程序
1、各直属党组织每年应严格按规定上缴党费。申请下拨使用的额度按照上年度上缴党费的10%的比例(其中离退休老干部支部按照50%的比例)核算。
2、各直属党组织需要下拨使用党费时,应先以党组织名义向工委申报,说明用途、金额、使用范围和时间等。
3、各直属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所需费用先从单位的行政业务经费或其他经费中垫支,活动结束后携带相关票据到工委组织部审核。
4、工委将审核符合党费使用规定的金额下拨到直属基层党组织账户。直属党组织按规定单独建账,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明白。
四、票据要求
党费使用票据必须是正式的、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支出凭证,核报时必须履行完备的经办、证明、审批手续。支出凭证限于以下四方面:
1、培训党员的支出凭证的内容为“培训费”、“培训会议费”、“学****培训费”,收款单位须是党校及其他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
2、订阅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的支出凭证内容应明确购买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名称应具体,不能笼统的写“图书”、“报纸”等。若发票上只写“图书”、“报纸”或“设备”、数量“一批”时,须同时附有电脑小票,列明购买的清单。
年度全市集中征订党报党刊不在使用范围内。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需提供党组织表彰文件和表彰金额发放表;发放表须详细列明受表彰的党组织及个人名称、金额、领取人签字、并由表彰单位的党组织书记签批,盖党组织公章。
4、补助生活困难的
关于党费下拨使用工作的相关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