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合同编号(20100903)
甲方: 韶关市旅游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时代龙国际会展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诚邀乙方设计承制2010年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韶关彩车(壹辆),就相关施工工程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项目名称及彩车合作期限:
项目名称:2010年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韶关彩车(壹辆)制作装饰工程
制作期限:2010年9月3日—— 2010年9月30日
制作要求:(详见附件)
1、彩车:按图施工(以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稿,及双方商量好的装饰施工标准为准),整车为丝架结构,局部立体造型,外装饰为绸缎结合喷绘效果。
2、乙方承诺:保证彩车的正常使用,做到结构牢固,游行时不会掉东西、不会折断,电力供应正常,不变形,色彩艳丽。(如果是汽车故障与乙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的主要职责:
甲方的主要职责
负责审定设计稿。
负责检查、验收彩车。
负责按合同付款。
乙方的主要职责
; 1、负责彩车设计、制作、安装等,
负责制作与巡游过程中的彩车安全、消防安全和保安工作,
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按时按期按要求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等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2010年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花车巡游活动结束后负责花车的拆除工作,拆除下来的花车装饰物或部件,乙方应按甲方事先约定的要求进行保留,并保证甲方要求的需要保留的装饰物或部件完好,直至甲方安排车辆运走。
负责车辆在施工过程中不受损坏和被盗,如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车辆受损坏或被盗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在2010年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花车巡游活动期间,乙方负责按广东省旅游局花车工作组的具体要求,在9月23日一9月30日每天每台彩车安排1人留守,时间是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保证期间花车用电及防火安全等工作顺利进行,并承担由于花车本身质量和随车人员所产生的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
。
必须在2010年9月23日前完成彩车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2010年9月23日彩车正常交付使用;
8、负责保障彩车巡游时和存放当中(使用时)的保卫及相关安全游人疏导工作
四、施工安全标准
全车含装饰全长10米、、。
保证发电机及用电安全,电线及其他电气用具要求质量过关符合花车巡游组委会的安全标准,灯箱等用电装饰必须做好一定的防雨措施。
车上安装足够功率的汽油发电机,满足用电需要。
使用合格的防火难燃板(阻燃板,所有装饰物达到消防要求,要喷双面防火漆,在车上备灭火筒。
车轮要不外露,要遮起来,下摆装饰离地10公分,用软性防火布,不能与排汽管接触。
车装饰主体铁架要外出,留出轮子全摆位的地方,排汽管要伸出车外,要接长并加固。
在任何时候都要保证花车的固定性、稳定性。
花车车头两侧必须在装饰物上开有门(以不阻碍原车门开合为标准),方便司机及随车人员出入或遇紧急事故时逃生。
乙方在花车巡游过程中,派遣持证电工负责全程维护花车的电气设备的正常运作。
按要求将司机的倒视镜安装在装饰体外,并不阻碍司机看倒视镜的视线。
在车尾焊接安全固定便梯,方便造型演员上下。
花车制作做工要精细。
车头下方的灯饰,使用霓虹灯追光效
旅游花车制作合同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