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深挖犯罪工作经验.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深挖犯罪发言材料
——戒毒所民警
我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担负着全市已查获吸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任务。由于毒品成瘾的特性,在现实工作中,强制隔离戒毒收戒人数呈急剧上升趋势,多数吸毒人员由于多年吸毒,被家庭所抛弃、被社会所不容,长期混迹于社会,为筹措毒资,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错的道路。下面,本人结合从事几年监管工作管理经验,就如何做好吸毒人员的深挖犯罪工作与大家作一探讨。如有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首先,做好深挖犯罪的前期辅助工作,物建好特情耳目。深挖犯罪是我们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对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得越详细,越是能促进我们工作的开展。由于民警与吸毒人员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与吸毒人员的接触时间有限,不可能及时全面的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因此,民警必须利用特勤耳目为深挖犯罪做好部分辅助工作,及时掌握所情动态。我个人认为,物建特情耳目应满足几点要求:一是物建的特情要积极靠拢管教民警,二是要有较好的谈话和沟通能力。
其次,做好个别谈话教育工作,把深挖犯罪与个别教育结合起来。
一、做好入所谈话教育,确定深挖犯罪的重点对象。新入所的吸毒人员在进入戒室后,面对特殊的生活环境和陌生的人际关系,往往会产生恐惧、孤独、忧郁等心理。对待新入所人员,管教民警要认真落实新入所吸毒人员24小时谈话教育制度,及时找其谈话,询问了解其个人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对
长期混迹于社会、无正当毒资来源的吸毒人员作为深挖犯罪的重点对象。对于那些期待立功者,管教民警要运用自身所学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从自首、检举揭发、立功等方面加以引导教育,使其主动坦白交代、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重点对象做好进一步的深挖犯罪。
1、利用好吸毒人员特别是初次戒毒人员初入所时的惶恐心理,及时开始攻心,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当吸毒人员被关进戒毒所后,看到高墙铁网,看守森严,才体会到法律的威慑力。关押使他们精神上遭受打击,由此带来的痛苦煎熬笼罩在他们心头。处在这一特殊的环境下,面对社会地位的突然变化,可能形成多种多样的复杂心情,他们心里无底,不知以后的时日怎么度过,心里惶恐。尤其是初次进入戒毒所的吸毒人员,恐惧心理更为突出。在这一阶段,谈话教育尤为重要。管教民警要转变思想观念,把吸毒人员放在平等的地位对待。明确吸毒人员也是人,也有善良的一面。对吸毒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要在“情”字上多下功夫,把“情”字作为与新入所吸毒人员谈话教育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谈话教育时要平易近人,充分体现人性化关怀,本着从生活上关心、帮助,从心理上疏导,从法律上解惑,找准谈话的切入点。切忌态度上的蛮横,言语上的粗暴。要像“老师教育学生、园丁培育花朵、医生照顾病人”那样去教育、感化、挽救他们,做他们人生中的引路者、导航灯,促使他们深刻反思自己的过去,掌握自己的未来。尽可能掌握他们的心理走向,因势利导,因人施教,并在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以促进其服从管教、接受教育。在谈话过程找准深挖犯
罪的切入点,使其主动坦白交代、检举揭发违法犯错行为。
2、充分利用吸毒人员的悔恨心理,扩大深挖犯罪成果。吸毒人员既是违法人员,又是毒品的受害者,普遍存在悔恨心理。悔恨心理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认错悔过,吸毒人员入所后经教育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

深挖犯罪工作经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mh900965
  • 文件大小24 KB
  • 时间2018-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