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8号)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执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青海省14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青卫医[20**]26号文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人保部:事业单位将实行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医院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推行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建立适应医院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重绩效、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树立单位收入靠效益,个人收入靠贡献的意识,规范工资管理,平衡内部分配关系。通过职代会讨论,于20**年元月1日起在全院实行。目前以我院实际提出初步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实施、发放方案二、考核的目的通过对全院医护人员的临床、医技、职能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考核,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公正公平、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使病区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打破传统意义的分配制度,促使全院完成医院试行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从而达到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的目标。
三、基本思路1、积极推行成本核算,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公立医院分配方法多是“成本核算,结余分配)。
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增收入降成本)挂钩;
4、实际工资由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分配。
四、绩效工资范围:绩效工资范围包括:个人技术绩效、绩效工资、科室效益绩效三项。
五、绩效的概念:医疗绩效是有效率地应用医疗资源以提供有效益的医疗服务。因此绩效应为效率、效益及满意度的结合。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是运用科学规范的管理学、数理统计学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按一定程序对医院各业务科室单位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状况、资本运营效益、经营业绩及服务质量等进行定量与定性的考核、分析,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综合评价。
六、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步骤和重点1、对医院和各相关科室的成本和收入进行全面核算。在实施绩效考核方案之前,首先财务上对整个医院以及相关科室成本进行全面测算—即成本核算(专门的成本核算细则)。
2、全院月收支结余的30%作为绩效考核基数。将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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