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来源:景观水利网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07-11-07
1总则
、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
。
,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2基地和总平面
,通风良好,场地干燥,便于排水的地段;应避免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如食堂、小卖部、文娱活动室、浴室、开水间等,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
、集中绿化用地、晒衣设施及自行车存放处等。
。
。
3建筑设计
,每组规模不宜过大。
每组或若干组居室应设厕所、盥洗室或卫生间。每幢宿舍宜设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凉晒空间。厕所、盥洗室和公共用房的位置应避免对居室产生干扰。
。炎热地区朝西的居室应有遮阳设施。
;严寒地区的居室和辅助用房冬季应有通风道等有效的换气措施。
、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公用厨房等应有直接自然采光,其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乙、丙三类。。
甲类
乙类
丙类
每室居住人数
2人
3~4人
6人
8人
人均居住面积
平方米/人
单层床
6
4
双层床
3
贮藏空间
壁柜、吊柜、书架
注:①一人居室的面积指标和功能标准,按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确定。
②居室包括睡眠和学****合用或分隔为两部分组成的空间。
:
一、。
二、。
三、。
,严寒,;。
,,。设壁柜时,。
设固定箱子架时,(长)、(宽)、(高)。
;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穿入,厕所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厕所、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宜大于20米。
、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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