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
程**装饰工程集团统管理编工系汇目录目录.2第一章:部门设置.3第二章:招募及解聘.4第三章:岗位职责.5第四章:工作要求.7工地联合大检查流程及要点12第五章:工程各阶段管理细则13装修合同管理流程.19工地开工仪式模版.20第六章:施工队管理..32第七章:工程拨款与结算.36第八章:样板房(工地)规定43第九章:二手工地规定.45第十章:保修规定..4第十一章:薪酬组成..49第十二章工程部工作交接说明.50监察员工作模板(**年2月版)55工程部必填表格目录(**年8月版)..59第一章:部门设置一、分公司工程部设置负责人一名,分公司负责人为工程总监或工程部经理和工程主管。
二、未设置工程总监或工程部经理和工程主管的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一律为分公司总经理兼任。
三、设置监察员若干名(根据各分公司实际工作量确定名额)。
四、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分为主管/经理/总监三个级别,根据各分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需要,综合工程部负责人的工作能力进行设置。
五、工程部监察员分为初级/中级/主任三个级别,根据各分公司实际工作量和监察员的工作能力进行评定。
六、工程部人员行政隶属关系在各分公司,由各分公司负责招聘,受所在分公司总经理领导,由各分公司自行负责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集团工程工程管理中心分公司工程部的工作有检查、指导的权利。
第二章:招募及解聘一、工程部人员须为工民建专业或具有多年的工程(装饰)管理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敬业和主动工作的精神。
二、工程部负责人须具有中型以上工程、装饰企业工程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装饰行业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监察员须具有一年以上装饰工程管理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分公司无权直接任免、更换及辞退工程部总监/工程部经理,须大区总裁经集团副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该级别职位的任免和调整,并报行政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分公司具有提供参考意见的权力;主任监察员的任免必须由大区总裁考核评定,工管中心具有否决权,报行政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初/中级监察员的任免分公司可自行办理,报行政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四、分公司工程管理人员离职或更换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分公司总经理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经批准或交接手续办理不完全的视为自动离职,放弃一切权利。
五、工程部负责人交接须由分公司总经理做为监交人,交接内容包括工地情况、问题处理、文件、工程人员状况等。交接清单要齐全,并要求客服主任/客服助理回访客户,了解是否存在未处理问题,回访材料供应商/工长是否存在其他遗留问题,在各方面均无误的情况下方可离职。
六、监察员离职交接必须由工程部负责人做为监交人,同时要求工程部负责人必须与原监察员及新接管的监察员一同到其所管理的每一个工地进行现场交接(要求客户、工长必须在场),现场交接要隆重
,同时要交接各种手续、资料、文件、物品,在确定无遗留问题下方可离职。
第三章:岗位职责一、工程部负责人:
1.隶属(直接上级):分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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