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中心学校乌兰乌苏分校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好素质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内部改革,认真抓好新课程工作的实施,促进广大少年儿童全面健康的成长,鼓励教室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中。形成一支充满活力,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成为教育战线上的行家能手,根据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发放办法。
量化考核内容: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实绩、廉洁自律和领导评议六个方面。职业道德是指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技能是指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运用发挥;职业纪律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等;职业实绩是指履行职业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等;廉洁自律是指以行业特点为中心的自身廉洁方面;领导评议是指对一些重大事件进行复议量化工作。量化方案采取文字的表述,分之确定等次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道德占25%、职业技能占10%、职业纪律占15%、职业实绩占35%、廉洁自律占8%、领导评议占7%。考核分为平时和年终考核两张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工作的实施:平时考核由学校行政、党支部、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分别考核。年终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
德:由学校、党、政、工、政教处、后勤、共青团、少先队等主要负责检查,政教处具体负责。
能:由学校行政、教务处、教研组等主要负责检查,教务处具体负责。
勤:由学校行政、教务、政教、后勤等负责检查,副校长具体负责。
绩:由学校行政、教务等主要检查,教务处具体负责。
廉:由由学校、党、政、工、政教处等主要负责检查,政教处具体负责。
领导评议由学校考核组进行综合评议,校长具体负责。
考核方案细则: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以上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39**12/2=)÷期末全校教职工考核总分×教职工个人期末考核分。(139为全镇教职工总数、%奖励性绩效工资、12为12个月、2为两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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