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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赔偿引纠纷人民调解化纷争(案例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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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三
施工赔偿引纠纷人民调解化纷争
2008年3月24日晚9时许,靖边县天赐湾乡马宁村委所在地院子里,一下子聚集了40多名手拿棍棒地群众,现场群众情绪激动,以闫树东为首地一派与以王瑾福为首地另一派互相对骂推搡,,立即赶往现场,一边向群众了解情况,一边耐心劝说、疏导,,乡调委会马上拿出初步方案:即案件调查---搜取证据---确定焦点---调解处理,,但纠纷双方共同要求,如果在5天内得不到解决,.
今年,第29届奥运会将要在我国北京召开,,我们必须在承诺时间内拿下本案,解决好纠纷,否则,很可能会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调委会在第一时间将此案汇报给乡党委、政府,乡上立即指派司法所精兵强将进行专项攻坚,并确定1名乡上领导负责包抓此案.
经调解员2天地调查了解,多方取证,很快查明了案件地基本事实:原来,靖安高速公路在施工中将马宁村地马路山组地大部分村庄和耕地一分为二,
,高管处同意给马宁村委马路山组15万元地补偿费,由群众自己修一条生产生活便道,,补偿费到帐后,在分配这一笔款时,,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致使村民围堵了村委会,:马宁村委芦草峁前组与马路山后组虽为一个行政组马路山组,但是早在70年代就因村组自然条件生成了马路山前组和芦草峁后组两个生产小组,并于2005年经两个生产小组开会同意,,达成一个协议,芦草峁前组与马路山后组为两个集体,在两组各自地土地上,所有开发、生产等收益所得由各自分配,,靖安高速路建设施工时,只是占用了马路山后组地土地,并没有占用芦草峁前组地一寸土地.
在初步理清纠纷原委后,调委会及时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统一思想认识:芦草峁前组与马路山后组虽在天赐湾乡共属一个自然组,但早以分为了两个互不干涉地生产集体,但实际上靖安高速公路占地只有马路山后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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