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法律问题——从重庆“钉子户”案件谈起.doc城市房屋拆迁法律问题——从重庆“钉子户”案件谈起
城市房屋拆迁法律问题
从重庆"钉子户"案件谈起
陆俊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内容摘要】
作为全国众多拆迁纠纷案件之一,
本案之所以在全国乃至于全世界引起
轰动,原因在于刚刚结束的第十次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称《物
权法》),人们都在密切关注着这部新
的所谓的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法
该案出发,分析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立
法,司法等现状,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
建议.
【关键词】
房屋拆迁;物权法;公共利益
一
,对于本案的误解
如前所述,全国人民都非常关注这部
具有历史意义的《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
尤其是想通过该案的处理结果来检验这部
当事人吴萍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是手
握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称
宪法)和物权法》,并声称要用"物权
法》,"物权法》目
前还未施行,等到2007年10月1日才能
够正式施行,因此,对于现在发生的纠纷,
并不能援引《物权法》来判案.
二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及其程序
重庆的这起案件只是中国城市房屋拆
迁纠纷的一个缩影,因此,本文试图从目
前城市房屋拆迁的整体法律法规规定及其
程序开始分析.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
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
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
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
四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
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
偿."基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
关于国家对城市单位及公民的房屋进行
征收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以下称~-tfi:迁条例),就城市房
屋拆迁的相关程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首先,拆迁房屋的单位要向房屋拆迁管
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提
是提交所要求的资料,其中包括"国有土
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
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与被
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
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
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
安置协议."第一,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
r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在搬
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
,拆迁人可以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第二,如果
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
请,
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
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如果"被拆
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
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
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
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拆迁."本案即出现了前面所述的第
二种情形,双方当事人就拆迁补偿问题
一
直未能达成协议,于是拆迁人依照"拆
迁条例相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裁决,并
坝代商业MODERNBUSINESS
下,
这样的结局也算是被拆迁人的幸运,如
果不是处在物权法》刚刚颁布这样的关
键时期,恐怕那座高高耸立的"纪念碑"
,就全国所有的
拆迁纠纷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来说,
笔者认为,还有更多的问题值得探讨.
三立法,司法及执法等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问题:"拆迁条例不合法
现在解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主要的依
据为~-tfi:迁条例,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尤
其是随着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以及
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保护公民合法
私有财产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部由国
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显然已经跟不上时代
发展的步伐,而且还违反宪法以及物权法
的规定.~-tfi:迁条例第七条规定,拆迁房
屋的单位要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房屋拆迁许可证,前提是提交所要求的资
料,其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
件".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就可以与
,这其
中存在很严重的侵权行为:被拆迁人作为
房屋的所有人和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同
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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