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1 目的
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混淆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措
施,并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性。确保产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状态。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生产、交付的产品。
3 定义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
4 职责
供方:负责对提交给公司的产品进行标识;
资材部:
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给公司的产品进行标识;
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
技术品管部:
负责标识经监视和测量后产品的状态;
负责监督仓库、生产现场物品的标识情况;
负责追溯产品的形成过程;
装配车间:负责标识生产过程产品。
5 管理方法
产品标识的内容:公司对产品进行标识,主要标识以下内容:
产品属性: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来源、加工日期(批号)、数量
等。
监视和测量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测量人员、测量
日期、批量等。
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挂贴标签、分区域等方式;
原料的标识
原料的属性标识
如供方所提交产品的标识已清楚地表明了产品的属性或者产品与其它
产品差别显著容易辨别,公司可以不再对物品进行标识;
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原料,由资材部负责标识达到要求;
仓库使用分区域、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
行标识。
原料的测量/验证状态的标识:原料在未检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检验后合
格品入仓,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
作准备。
在制品的标识
产品属性:如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而又要转到下工序时,应对
产品进行标识,由装配车间挂贴《装配质量随车记录》;
监视和测量状态:未进行规定的监视和测量之前不作任何标识;监视和测
量之后合格品由质检人员在《巡检记录表》签名,不合格品质>品质检人
员不签名,由装配车间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
成品的标识:未经过成品检验的产品由装配车间挂贴《装配质量随车记录》;
检验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须在《装配质量随车记录》上由整车检验员签名,
在《装配质量随车记录》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电池电压、
车架号、客户名称、电流、生产日期等;检验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
区内,由技术品管部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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