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7集装箱多式联运
教学目标和要求
1、了解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和特征与发展
2、了解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了解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和单证流转
4、了解大陆桥运输相关知识
货物运输业的网络化、集成化、物流化趋势与多式联运
教学内容:
1、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2、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和单证
3、多式联运经营人
4、集装箱陆桥运输
§7-1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枢纽港1
枢纽港2
干线运输
支线运输
支线运输
支线运输
铁路
铁路
支线运输
集装箱联合运输网络图(分段联运?多式联运?)
铁路
公路
一、国际多式联运概念与特征
1、称呼起源:最早见于1929年华沙公约(关于国际航空运输若干规定的统
一公约)。1980年5月,日内瓦召开了有84个贸发成员国参加
的国际多式联运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标准定义——按照多式联运合同、由MTO负责货物全程运输责
任的、至少包含2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
本质——一种更高效运输组织形式;集装箱货物为主;门到门服务方式
2、基本特征:
(1)一个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一次托运
多式联运合同:托运人与唯一的MTO之间形成的业务和法律关系凭证(唯一)
托运人——与其他分区段的实际承运人没有直接的法律业务关系
MTO——负责组织货物的全程运输,多式联运契约承运人
(2)MTO责任一票到底,全程负责
MTO作为该批货物运输的直接当事人,对货运途中的灭失、损害、延迟交付负全部直接责任。
(3)2种或2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不同方式的组合性;运输过程的连贯性(例如;)
(4)一次收费,统一费率、统一理赔
(5)跨国界的整合运输(运输方式与业务)
(6)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提单和海运提单)
●多式联运目标与功能:提供一种承运人连续化、一体化的机制和环境,可
以自始至终对货物的全程加以控制,保证货物从发
货人到收货人手中。
二、多式联运产生与发展
1、世界多式联运产生背景
(1)船队与航线的开辟——提供海—陆联运可能
(2)二战结束后集装箱运输方式的发展(分段联运为主)
(3)60-70年代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尝试集装箱多式联运
(4)80年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促进多式联运的发展
3、多式联运与分段联运的比较
普通分段联运:分段签订运输合同;运输组织混乱效率低;货量集中程度不高
(1)订立合同——(多份和一份;)
(2)责任界限和性质
(3)运输效率
2、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中远公司、外运总公司、外轮代理公司等开拓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 1989年3月,我国进行了“七五”国家重点项目“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
(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为推动我国集装箱运输的规范化和现代化起了
良好作用。
★ 97年《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颁布,奠定了我国法律环境基础
三、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1、大大简化了制单和结算手续
——一个合同,一次托运,一次付费、统一费率、统一理赔
2、安全可靠
——集装箱运输;转运不需换装
3、实现运输系统的合理化运输
分段联运的局限——个分段承运人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独立分散
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无法从整体上优化。
多式联运的优势——一个MTO负责组织和协调运输系统的各个区段承运
人的活动,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的集成和
优化,实现合理化综合运输。
综合表现——方便、快捷;安全;
§7-2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概念与种类
1、MTO标准定义
——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它的代表与托运人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并负责
履行合同的独立法律主体。
2、MTO身份的理解:
(1)是多式联运的契约承运人,第一责任承担人,对运输全程负责
(2)MTO可以与不同区段实际承运人签订分包运输合同,不改其MTO的责任
(3)MTO可能以多重身份出现。
委托人——与实际承运人签订分包运输合同和代理人
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多式联运合同方(可能承担部分实际运输业务)
实际承运人——参与部分路段的实际货运业务
3、MTO的基本类型
(1)承运人型MTO
★本人拥有一种或者以上的运输工具,并承担联运全程的某一个或几个区段运
输业务
★对于自己不承担运输的那部分业务可以委托给其他相应方式的实际承运人
★仍然是契约承运人,对全程负责
(2)无船承运人型MTO
★不具备自己的运输工具
★一般由货运代理或者仓储公司等与运输与关的企业发展而来
★具有很好的货运业务经营经验和良好的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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