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论文题目:论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论文语种:中文
您的研究方向:法律
是否有数据处理要求:否
您的国家:中国
您的学校背景:
要求字数:5000
论文用途:本科毕业论文
论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摘要:合同效力问题是我国合同法中的重要问题。其中,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是两类重要的合同效力类型。可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即自始无效,其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一样。我国合同法对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放在一起进行了规定,其具体包括:返还原物、折价赔偿和赔偿损失。两类合同的法律后果与法律后果的实现方式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灵活,需要针对不同案例具体展开。
关键词: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法律后果;预防方式
一、相关概念解析与特点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及其特点
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指虽然形式上符合成立条件,却无法生效的合同。其原因一般包括两类:缺乏对价或合理对价;损害了国家、社会公共体的公共利益等。公共利益的保护是许多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体系中的重要原则之一。而合理对价则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缺乏对价相当的书面合意在英美法中无法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意味着不受法律的保护。
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一方面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无效,即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另一类则为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后者涉及的是免责条款的无效:免责条款涉及对对方造***身伤害免责的;免责条款涉及因故意或过失对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两类情形下,免责条款无效。此外,还有一些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合同法没有包括的,却零散归于其他法律中,如行政法、劳动合同法、刑法等,当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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