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码头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科奖励性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为深入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切实提高全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对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公卫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瑞昌市卫计委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我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与工作目标
目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意识,正确评价各相关科室的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卫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考核,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目标:实现我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2018年卫计委年终考核中争取保五增四进前三名。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依据各级考核办法,结合实际,以加强科学指导和符合工作实际。
(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科室均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公共卫生问题。
四、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公卫科人员。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或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
(三)考核采取量化评分制,根据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对应考核标准和方法计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分数与个人每月的奖励性绩效挂钩。
七、绩效折算方法
单位计算出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后根据考核结果再进行第二次计算,方法如下:
每半年以卫计委考核的结果为准,如果半年卫计委没有名次则以年终为准。第1-2名每月奖励500元;第3名每月奖励400元;第4名每月奖励300元;第5名每月奖励200元;6-8名每月奖励50元;9—10名拿医院平均奖;11名后(包括11名)扣当年奖励性绩效(医院平均奖)的30%,扣出的钱拿来做科室奖金。
奖惩制度
单项奖:以年终为准,得到卫计委、疾控和妇幼保健院以文件方式表扬的工作人员,奖励200元,为了更好的管理科室,科长同步表扬200元,以示鼓励。
进步奖:进步一名,奖励100元。退步一名,扣50元。
集体奖:以年终为准,全市进前3名,奖5000(集体)。全市进第4名,奖4000(集体)。全市进第5名,奖3000(集体)。
九、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由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年终一次性结算为准。
十、工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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