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离职空姐海外代购案
基本案情:今年30岁的李晓航曾经在某航空公司任国内航线空姐,2008年离职之后,与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化妆品店。2010年8月之后,两人通过在韩国工作的储子乔从韩国免税店进货。在2011年8月30日,李晓航从韩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后,被早已布控在此的侦查人员抓获归案。
一审判决: 2012年7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李晓航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于2012年9月提起上诉。
重审宣判: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空姐李晓航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重审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前空姐李晓航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另两名被告褚子乔和石海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4个月。
争议焦点:李晓航代购化妆品的金额和数量是否属实,量刑是否过重。
社会影响:对于网络上已经司空见惯的代购现象来说,这一案例也可能成为今后判决代购行为的参照,因此亦让网络代购群体深感不安。规模小的卖家或退出代购市场。
第二节海关总署相关规定
根据海关公告,自2010-09-01起,个人邮寄物品应缴税额在50元以下的可以免于缴纳,超过50元的都应缴纳。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可以免税。
应缴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第三节探究海外代购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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