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保险业监管
第一节保险市场概述
保险市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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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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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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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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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狭义的保险市场就是指进行保险商品交易的场所,如保险交易所,属于有形的保险市场。
广义的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买卖行为的总和,既包括有形的保险市场,也包括无形的保险市场,即促进保险交易实现的诸多环节,包括供给者、需求者、中介人、管理者在内的整个市场运行机制。
随着科技进步和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交换的方式和形态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从最初的劳埃德咖啡馆到今天的网上保险交易,保险市场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大大扩展,但其本质仍然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保险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生活的目的。
二、保险市场的特征
B
E
C
D
A
多是无形市场
特殊的“期货”市场
商品形态两重性市场
市场交易的对象是风险本身
受政府积极干预的市场
(三)保险市场是商品形态两重性市场
保险市场上的买卖双方交易的标的,不是有形商品,而是一种无形商品——服务。保险是一种以服务形态存在的商品,其使用价值是保障社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人们生活的安定。其价值是生产保险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保险人除了在承保过程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形态商品外,还在理赔过程中向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服务形态和货币形态的商品。所以保险市场在商品形态上具有服务和货币两重性的特征。
(四)保险市场是受政府积极干预的市场
由于保险具有社会的广泛性,保险业的经营活动直接影响广大公众的利益。它所承担的是未来的损失赔偿责任,政府有责任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即使在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例如美国,政府对保险业仍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所以,保险市场在管理形态上属于受政府干预的市场。
(五)市场交易的对象是风险本身
一般商品市场和保险市场的交易行为都存在经营风险,但保险市场交易实际上是形成一种风险积聚与分散的机制,即交易对象是风险本身。可见,静态风险的存在是保险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就不可能形成保险需求。可以说,保险市场是直接经营风险的市场,这一特点决定了其交易行为和方式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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