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改动
条款增加
条款删减
条款变动
条款引述
简单改动
第一条:保险合同组成(保险条款)
车损险第三条: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三者险第三条: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条款增加
责任免除第六条(一):增加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重复保险二十七条/二十六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次生灾害定义
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海啸、水灾、泥石流、滑坡等灾害。
条款删减
删去了车轮单独损坏险及相关不计免赔险
条款变动
第三者包含投保人三者险第三条
保费退还第三十四条:保险人按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专修厂特约条款
车辆转让相关改动第二十二条:保险利益与赔偿申请关系第六条(九):转让导致的责任免除第三十四条:车辆转让变更事宜
第三者是否包含投保人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专修厂维修特约条款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本特约条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因保险事故损坏的机动车辆,在修理前应当按照主险条款的规定,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修理方式和费用。
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本特约条款,并增加支付本特约条款的保险费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自主选择具有被保险机动车辆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赔偿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责任免除
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且因转让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新旧条款区别(车险)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