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管理
宏观
微观
微观管理是指单位自身对会计电算化所制定的管理办法、措施和制度
宏观管理则指国家或地区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的顺利开展所制订的办法、措施和制度
会计电算化法规制度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财政部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在制度建设上都做了不少工作,促进立法程序,先后颁布了不少法律法规。
会计法以及其他会计法规
我国政府首先通过会计法规对会计电算化进行管理,尤其在《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对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作出了具体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99年10月31日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账簿
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1996年6月17日由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有多个条文对会计电算工作做了具体规范
1998年8月21日
第十二条规定: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有关会计电算化的专门法规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还先后制定发布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有关会计电算化的专门制度,对单位使用会计核算软件、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等会计电算化工作作出了具体规范。
会计核算软件的要求
财政部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有关会计电算化的法规文件中,对会计核算软件提出了若干规范性的要求,其中《会计核算软件功能规范》更是从会计数据的输入、输出、处理和安全等角度,全面对会计软件进行了规范。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讲诉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