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华南理工大学引智项目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华南理工大学引智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学校引智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省部和地方政府引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智项目包括国家、省部和地方政府下达的支持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各类项目,以及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自筹经费设立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校级引智项目原则上不重复资助同一外专的来访合作。
第四条引智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组织和协调引智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和验收;各学院负责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开展各项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引智项目工作联络人。
学院的主要职能是:
1. 负责组织学院的项目申报、总结和日常工作;
2. 负责学院与项目相关的协调和保障工作;
3. 负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第五条引智项目的申报、总结和结项,均应由学院联络人对申报或总结材料进行汇总和形式初审,报学院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引智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工。已离退休的科技人员、在读研究生、外单位在我校兼职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不能作为我校引智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引智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指南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项目实施予以支持和监管,确保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
第八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对执行良好的项目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引智项目实施过程中,外国专家聘请工作或项目实施内容有重大变动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书面汇报,经学校同意,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离开学校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项目终止报告,经学校同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项目的相关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引智项目应按项目指南的要求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和结题报告,并办理结题手续;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时间,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
第十二条引智项目结题后,项目组需按项目或专题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对执行不力或无法完成的引智项目,学校可以在征得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终止或撤销该项目。
第十四条引智项目经费按照计划单列、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归口管理。
第十五条第一

华南理工大学引智项目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2105194781
  • 文件大小34 KB
  • 时间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