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学改
革,充分调动学生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江南大学德智体综合测评方法》和《江南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在读本科生。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自每学期第二周开始。
名额分配与组织机构
奖学金名额分配以班级整体考核为基础,以考察班级学风为核心准则,对班级
综合情况进行考评。
班级成绩=本班所有同学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总人数(除留学生、降级生外)
个人综合测评成绩=20%德育成绩+60%智育成绩+10%科技创新成绩+10%体育成绩
班级奖学金,按照专业,分别排名。按照各班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减。
组织机构:资助管理中心奖学金部
德育测评(20%)
德育测评=同学互评分(35分)+思想表现分(20分)+宿舍卫生(15分)+
上课出勤(10分)+学生活动(15分)+附加分(5分)
同学互评分(35分)
同学互评分=同学互评总分(去掉1/10最高分和1/10最低分)/4/5学生
同学互评分由各班班团及委员负责组织打分。
思想表现分(20分)
由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本学期综合表现给出,同时参考班团意见。
宿舍卫生(15分)
以宿管科提供的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和集体宿舍卫生成绩计算。
上课出勤(10分)
由各班负责考勤同学进行日常考勤,公共管理中心抽查、通报并酌情扣分。
学生活动(15分)
(一)学生活动是特指学院要求的各类非学术性活动。
(二)记录与评定:由活动承办组织以及资助管理中心奖学金部监督评定。
(三)加分细则: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基础分5分。
参加学院要求的国家级、省级、校极、院级活动,具体加分按活动规模、所获成绩、耗时长短、认真参与程度等综合评定。
级别
一等
(分/次)
二等
(分/次)
三等
(分/次)
无获奖(认真参与)(分/次)
国家级
10
8
5
省级
8
6
4
市级
6
4
3
校级
5
3
2
院级
3
2
1
注释:A、负责人、,同一活动获多项奖以最高分计。
B、每次集体活动结束后,由活动相关负责人整理上报参与、组织人员名单,并于一周内上交资助管理中心奖学金部存档,由分团委确定加分。
对于参与态度不认真或严重影响活动进程者,分团委、奖学金部有权取消其该项加分。
附加分(5分,最多10分)
(一)班级、社团工作加分
班级
院学生会、社团
党支部
校学生会、社团
副班主任
主要负责人
4
4-5
3-4
由校团委给出,经分团委统一讨论确认
5-7
一般负责人
1-3
2-3
1-2
干事
1-2
(二)操作程序
班委、团支委加分由班主任执行;学院学生会、社团主席、副主席及各社团的负责人的加分由院学生工作的指导老师决定,各部门的部长及副部长加分由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得负责人协商决定,干事加分由各部部长提名,该部门负责人决定;校学生会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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