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法理学知识点整理.docx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2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一章法的概念
一、名词解释:
1、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包括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惯、判例等。
2、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法的本质: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二、论述题: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基本特征表现为法在现象上所具有的四个独特属性。
1、国家创制性:从产生方式上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表明法律来源于国家。并且法律与国家权力有着密切联系。
2、特殊规范性:从内部结构上看,首先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通过对人的行为提出模式化要求,进而实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其次法律规范有着独特的、严密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在逻辑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
3、普遍适用性:从适用范围上看,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范的界限内,具有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4、国家强制性:从实施方式上看,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所谓国家强制力是一定的阶级为了一定的统治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暴力,它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运用的。
综上所述,法的基本特征是法在现象上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显著特点。
﹡法的本质上的属性:
法的本质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1、国家意志性:从初级本质上看,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即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剖析法的本质,需从法的现象上入手,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凝结,是实现国家意志的重要手段,法律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阶级性:从二级本质上看,法具有阶级性,即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所谓国家意志实际上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凭借自己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把本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奉为“法律”。
3、物质制约性:从终极本质上看,法具有物质制约性,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分析法的终极本质,需从法的二级本质入手,法的国家意志性和阶级性,表明法反映了人的意志,具有主观性,法的客观性要求法律应该符合客观经济条件和经济规律。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法的最深层本质。
综上所述,法的本质是由法的三个层次的属性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第二章法律作用和法律价值
一、名词解释:
1、法律作用:法律在运行过程中对所调整的对象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法律作用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其直接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间接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2、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一般包括指引、预测、评价、保护、强制和教育六个方面。
3、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应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5、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一般包括阶级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
6、法律价值:指法律能够满足人类、社会、国家的需要,这种主客体的需要与满足关系就是法律价值。
二、简答题:
﹡法律作用的限度(局限性):
附加:法律消极作用(负面作用)产生的根源:
1、立法者和执法者的偏私性
2、立法者和执法者在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
3、法律自身所固有的缺陷
法律作用的限度大体上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法律只能调整人的外部行为,而不应涉及人的思想(人的思想只要不表达出来,就与社会无关,就不应受到法律的制约)。
2、法律只能调整人的某些行为,而非全部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客观上不宜由法律调整,如****惯行为)。
3、法律有其固有的不周延性(立法者的认识能力和立法水平相对有限;立法技术所固有的缺陷)。
4、法律不可能平等的保护每一种利益(一切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都是对相互冲突的利益进行权衡,决定何者优先考虑,其他只能抛弃)。
5、法律追求形式合理性,可能牺牲实质合理性(法律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形式化、程序化,它并不能总是实现实质正义)。
6、法律的运行需要辅助条件(高素质的执法和司法人员;良好的执法和司法体制;雄厚的物质条件和优良的文化氛围)。
第三章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名词解释:
1、法的历史类型:按照法的阶级本质和它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对法所做的基本分类。
二、简答题/论述题:
﹡法与原始****惯的区别:
1、体现的意志不同:法是反映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原始****惯是体现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具有全民性。
2、产生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统治阶级有

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 文件大小40 KB
  • 时间201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