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工程项目资金到位的证明.doc关于XXX工程项目资金到位的证明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由我司投资建设的XXX项目,位于XXX工业园区,项目合同工期为XXX天,合同价为XXX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我司能达到工程合同价资金的XXX%,实到资金为XXX万元,能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如无法支付我公司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证明!后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提交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第三方担保。联系电话:XXXXXX公司(盖章)年月日(该文件套建设单位的红头文件进行打印)
关于XXX工程项目资金到位的证明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