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
,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
会计师工作台岗位职责
第五条
会计主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
,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帐,不认白条抵充现金。
,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执行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报账工作。
。
。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
、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措施。
。
三、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结帐日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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