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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元区梽木小学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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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梽木小学章程序言天元区梽木小学创建于解放前夕,1946年由陈先俊先生在梽木学校(原陈家祠堂)创办促学,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学校秉承以育人为宗旨、以质量求生存的办学思想,坚持“校园是师生的乐园、成长的净土”,“勤奋创新、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始终朝着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株洲市天元区梽木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株洲市天元区梽木小学;英文表述为ZhimuPrimarySchool;住所位于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梽木村。第三条学校由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第四条学校面向“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服务区域”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规模为六个年级6个教学班,学生人数133人。第五条学校秉承培养有健康体魄的学生、培养有良好品德的学生、培养有过硬学识的学生、培养有创新精神的学生。第六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订制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二章治理结构第七条学校设校长1人,教务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第八条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生动、活泼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体健康的一代新人。(二)组织教师学****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三)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的监督。(四)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五)充分发挥领导群体的智慧、力量和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六)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七)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八)发挥学校的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九)廉洁勤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十)离任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第十条 学校党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学校党委接受上级党支部领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依法开展活动,行使以下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八)领导工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九)行使党章党规及上级党支部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第十三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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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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