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申请当月
缴存信息
缴存人数
缴存基数总额(元)
缴存比例
月缴存总额(元)
申请事项
□降低比例□缓缴
缴存比例降至
%
降低比例或缓缴申请期限
年月--- 年月
到期恢复比例
%
申请原因(亏损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签章: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
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章: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报告,应填写本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2)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缴存仍有困难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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