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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家庭作坊火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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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家庭作坊火灾
2009年5月21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会五片一家庭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3人重伤,。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该家庭作坊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会五片,为村民自建住宅,坐北朝南,东面为住宅,南面为一建筑工地,西面为空地,北面为空地。该建筑四层半(局部五层),属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生产车间和男员工宿舍,,,建筑面积187米;二层为生产车间,三层为业主住房,四层为女员工宿舍和员工活动场所,、,每层建筑面积为212平方米;第五层原为文胸配件生产车间, 现已停用,、,建筑面积为147平方米。建筑一层东部设有一条敞开式楼梯直通至五层。
二、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
5月21日7时许,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张培雄家庭作坊的业主一家发现住宅内的楼梯充满了烟雾,并发现一楼西南角货架起火燃烧,业主试图利用一楼平台处的室内消火栓灭火,但因无法连接水枪不能实施灭火,于是跑上三层打电话报警。7时30分,汕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先后调集6个公安消防中队
、5支专职消防队的22辆消防车、154名消防人员到场参与灭火救援。7时40分,首批力量到达现场展开灭火,9时许火灾被基本控制,10时5分完全扑灭,共救出28名被困人员。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该起火灾共造成13人死亡(均为女性),3人重伤。死亡人员的位置全部在四楼,其中8人位于东南角宿舍内,1人靠近北面中间窗户的箱子旁,1人在中部地面,3人在西北角的厕所处。火灾的过火面积为187平方米,烧毁机器设备、耳机面料等物品一批,依据《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B185—1998)规定,经现场核定,。
四、起火原因
火灾调查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反复勘验,根据燃烧痕迹特征、证人证言和监控录像资料,认定该起火灾起火点位于一层室内西南角1号货架上部。
经对起火点处的电气线路和物品残骸进行勘验,发现起火点处有一段带熔痕的导线残骸,起火点附近的铁质线槽有多处电打火形成的孔洞,在该部位线槽及对应的下方货物堆垛残骸中发现大量熔珠。将带熔痕导线残骸送公安部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后,鉴定为火前电热熔痕;将起火点放置的PU塑料耳机面料(聚氨酯海绵)送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后,属可燃材料。
经综合分析,排除人为放火、遗留火源、自燃等引起火灾的因素,认定起火原因是该家庭作坊一层南墙西端上方穿线孔内电源线短路,引发电源侧距短路点
70厘米至220厘米范围内电源线多处短路,产生的崩溅熔珠引燃下方可燃物起火所致。
另据调查,5月6日,起火建筑南侧建筑工地施工的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将由南侧引入该家庭作坊的220v照明电源线拉断,导致起火点处的电源线束发生位移,为此,不排除挖掘机作业时拉断照明电源线,导致起火点处电源线绝缘损坏引发短路。
五、主要教训
(一)该家庭作坊长期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家庭住宅内违法设置生产场所及员工集体宿舍。违反公共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有关规定,未按要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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