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服务大队章程.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服务大队章程.DOC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服务大队章程
总则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经济资助工作条例》制定本章程。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锻炼学生的工作能力,提升学生的感恩回馈意识,增强学生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公益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发展成才,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成立学生服务大队。
学生服务大队性质:由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事务中心指导引领的公益性学生服务组织。
学生服务大队宗旨:自强自立,回报社会。
学生服务大队工作目标:继承北京理工大学光荣传统、弘扬***精神、展现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的精神风貌,维护北京理工大学的良好声誉。在不耽误学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自觉实践“自强自立,回报社会”的宗旨。
队员
学生服务大队队员来源:本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入队
遵守本章程、富有爱心、乐于奉献的同学可自愿提出入队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后,编入学生服务大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类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如无个人提出不入队意见将自动编入学生服务大队。
退队
服务大队的同学,实行退队自由原则,由队员本人提出退队申请,即可办理退队手续。
认证
凡曾在学生服务大队注册过的同学,如需对其参加过的公益服务活动进行证明,在毕业之前可向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核对并出具相关证明。
队员权利与义务
队员权利:
1. 有发言、表决、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对本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 有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发展培训课程(课程包含素质提升培训类理论课程及实践能力提升课程)的权利;
3. 有参与本队各项活动的权利;
4. 有优先参与北京理工大学组织的各项大型公益服务活动的权利。
队员义务:
1. 遵守本队章程,执行本队决议,维护本队荣誉;
2. 队员自愿申请并参加公益项目时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自己任务;积极参加并有效完成自愿申请的服务大队交给的任务;
3. 积极参与北京理工大学的各项发展成才支持服务;
4.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奖励与处罚
,要求统一佩戴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服务大队的标志、着装整洁、行为得体,听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给予表彰奖励,如学生有需要可以优先向校内部门、学院推荐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服务大队指导教师1名:由学生事务中心教师担任。
服务大队设大队长1名,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事务中心审核产生。
服务大队设副大队长2名,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服务大队大队长提名、学生事务中心审核产生。
服务大队下设励志中队和各学院服务中队,服务中队各指定指导教师1名。各学院服务中队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指定,励志中队指导教师由学生事务中心教师担任;励志中队下可设励志服务小队,以便服务项目开展。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其他励志类奖学金的学生编入“励志”中队,由学生事务中心指导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同时获得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隶属于励志中队。
每个中队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2名,各中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年级和专业划分为若干小队,原则上各小队人数不超过20人。
服务大队各指导教师职责
(1)服务大队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服务大队章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