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超日太阳: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pdf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 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 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法律意见书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

法律意见书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本文由初夜给了春春上传到百度文库
1
法律意见书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

法律意见书

德恒沪书[2011]第 071 号

致: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初巧明律师、高慧律师(以下或称“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或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或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或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或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或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文由初夜给了春春上传到百度文库
2
法律意见书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议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1 年 8 月 27 日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以下或称《通知》),
在法定期限内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东。《通知》
载明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参加人员、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等。根据上述《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截
至 2011 年 9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旗港路 738 号
公司会议室按《通知》的内容与要求召开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
开禄先生主持。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已经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详细列明。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人、主
持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1 年 9 月 7

超日太阳: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 6
  • 收藏数 0 收藏
  • 顶次数 0
  • 上传人 陈晓翠
  • 文件大小 0 KB
  • 时间2011-09-15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