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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务部门职务犯罪预防.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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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务部门职务犯罪预防税务部门是国家税收征收的法定机关,税务干部手中都拥有法律赋予的一定职权,经常与权、钱打交道,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是指税务人员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和职务便利,以非法手段侵占国家、社会财富资源以及因渎职、失职而违法犯罪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规范税收征纳双方的行为,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法规,在强化税收刚性的同时,强化对税务机关和人员的法律约束。各级税务机关也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加强廉政思想教育,采取各种监督制约措施预防职务犯罪。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税务干部队伍中为了私情私利,违反职责,贪赃枉法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情节较为严重,致使国家税收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一、税务部门职务犯罪特点税务领域的职务犯罪与权力配属体制息息相关。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当中,权力的配属体制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之一在于国家的权力政府化,政府的权力部门化,部门的权力个人化,而对个人权力的监督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仍存在着一定的盲区,当个人的权力处于一种失控状态中时,就极易发生职务犯罪,从而形成权力的市场化,使一些钻空子急欲“一夜暴富”的不法之徒,利用市场化的权力大肆谋取私利,以身试法。职务犯罪与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官僚化密不可分。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官僚化体现在上级对下级的无限控制,上级职权对下级职权越俎代庖式的越权代位,而中国毕竟是一个“人治”社会长达五千年的国家,“长官意志”浓厚,行政管理滞后,因而在行政管理权的实施过程中受有权不用的消极影响,往往长官意志至上,个人的权力无限膨胀,导致***、受贿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税务机关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的***、***、挪用、私分***等犯罪案件也有发生;有的单位多头开户,***私存,有的将税款的过渡与经费帐户混合使用,有的将预算外收入不纳入预算管理等,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给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职务犯罪以渎职方面的犯罪较为突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限主要是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职责,也属于行政执法人员,而有的税务执法人员,因一己之私或图一时之利,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却不知此行为也触及我国刑法。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个别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因而得到法律的制裁。二、税务部门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近年来,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也为税务干部敲响了警钟。究其本质,可以看出,目前税务人员违法乱纪和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点: 一是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这种情况直接发生在税款征收过程中。或擅自降低税率,改变税目,或给纳税人开具发票而不征税款。二是积压、截留国家税款。发现较多的是一些基层税务所负责人伙同会计人员违反国家关于税款征解入库规定,收税不解税,将本年度实际已征收的税款积压转下年,冲抵下年度税收任务,造成国家对税款暂时失控。三是***税款。违法违纪者有的分联填开完税证,大头小尾***差额;有的对已收税填开而纳税人没有取走的***进行涂改,一票重用再次收税,***税款;有的白条收税,对纳税人假称完税证填开完或没带在身上先打白条收了税,之后见纳税人不再来催要,便不再开***,将所收税款占为已有;有的利用纳税人不懂税收有关规定,收税不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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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kang198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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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