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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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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工程质量投诉,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分户质量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按照分户验收条件要求,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检查每户住宅及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二、参加验收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或分公司)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均要参加分户验收,并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其他参验人员由建设单位确定,应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中予以明确。验收内容涉及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已选定物业的,物业公司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三、分户验收内容1、室内楼地面;2、室内墙面与顶棚;3、室内空间尺寸;4、门窗、玻璃、护栏与扶手;5、防水工程;6、给排水管道安装;7、卫生器具安装;8、电气工程;9、智能建筑与公共部分;10、合同中规定的其他验收内容。四、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根据住宅工程特点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内容主要包括:1、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质量要求和住宅具体情况,确定每户检查部位、数量,窗台高度、栏杆高度、开间进深尺寸、室内净高全数检查;检查部位应在户型平面图中明确标注。2、检查方法、标准和需携带的检查测量工具。3、参加分户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与分工。4、验收时间、程序和步骤。五、验收的基本条件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自检验收合格,相关检测标识齐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六、验收前的准备根据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与交底;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做好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淋水试验准备工作;在室内楼地面上弹线标识好水、电管线走向及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七、验收的组织与程序1、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派验收人员,成立相应的分户验收组,并依据规定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2、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如实地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每户验收符合要求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3、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整理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5年,供有关部门和住户查阅。4、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作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通知书》附件,一并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八、质量问题处理分户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的,应认真做好标记和记录。施工单位应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及时进行整改,监理单位负责复查。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要求。若返修加固处理后改变外形尺寸或无法进行返修处理的质量缺陷,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建设单位应将质量缺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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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1-15